在处理房屋面积相关问题时,有几个关键点和注意事项需要考虑:
房屋层高的计算:层高(高度)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才计算建筑面积。
斜面结构房顶: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斜面结构房顶: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内部建筑面积(如卧室、客厅、阳台等)和外围建筑面积(如楼梯、墙体、玻璃墙等)。
公摊面积:分为室内公摊面积(如配电间、垃圾间、电梯楼梯等)和室外公摊面积(如单元门外的共用面积、小区绿化面积等)。
面积比例:购房前需要仔细查看房屋平面图,了解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比例,以便更好地选择房屋。
开发商宣传的“零公摊”并不可信,因为国家对哪些面积要计入公摊已有明文规定。
实际公摊面积可能会高于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消费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明确公摊面积,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这些注意事项可以帮助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更准确地了解房屋的实际面积,避免因面积问题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前仔细查看房屋平面图和相关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面积及相关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