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期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为三年。这一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例如,若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则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因此,从起诉到法院最终判决或执行的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可能在六个月到三个月内审结案件,但若案情复杂或需要延长,则可能会长达一年或更长时间。
综上所述,合同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则根据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在几个月到一年之间,但特殊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建议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提起诉讼,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