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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亲属都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55:14    

民法上的亲属包括以下几类:

配偶 :指男女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

血亲

自然血亲:

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拟制血亲: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

姻亲:

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

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

配偶的血亲: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妹。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如妻子的兄弟的配偶,这是一种间接的姻亲关系。

此外,民法上的亲属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亲属关系,例如:

父母与养父母、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属于姻亲)。

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这些亲属关系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并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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