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伤残的构成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来判断,以下是手指伤残等级的具体标准:
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他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