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需要提供以下凭证:
这是出口货物进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重要单据,用于海关查验和验放。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格等,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这是出口企业收汇的凭证,对于退税申请而言是必需的。
用于证明出口产品已经缴纳国内税收的凭证,是出口退税的必要依据之一。
证明出口收汇已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是退税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如适用):对于以到岸价CIF结算的出口自制产品,还应附送这些单据以证明货物的运输情况和保险情况。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相关资料: 包括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以上是出口退税所需的主要凭证,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企业类型、出口方式、货物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申报退税前,仔细查阅相关法规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