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需要交纳的主要税种包括:
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避免重复征税。
针对特定消费品征收,如烟草、酒类、化妆品等。
对企业年度经营所得收入征收。
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包括工资、稿酬、奖金等。
对自然资源开采、利用所得征收。
对特定行业征收,如铁道、银行、保险等。
对进口货物征收。
对土地转让所得征收。
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对出口产品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对金融机构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证券交易征收的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印花税)。
对未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征收的滞纳金、补税和罚款。
这些税种共同构成了国税的主要收入来源,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并通过税收手段对经济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