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契税时,有如下优惠: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的免征契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建议在购房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房地产主管部门,了解最新的契税优惠政策和具体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