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可以抵扣的情形主要包括: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
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税控机具的增值税。
如修理服务、鉴定评估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承包服务、运输服务、仓储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等。
请注意,抵扣增值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凭证条件(取得相应的扣税凭证)和时间条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