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盖房时,需要联系和合作的部门主要有:
具体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包括实施村民住房建设的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
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包括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利用。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规划许可和权属登记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
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协调和管理农村房屋建设事务,包括接收建房申请、组织村民小组会议讨论、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负责具体的农村建房申请、实地踏看、审批流程等工作,包括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等步骤。
负责审批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手续,包括房屋建设申请表的审核和批准。
负责办理农村房屋的产权登记工作。
建议在农村盖房时,先与村委会和乡建办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按照流程逐步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确保建房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