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一词可以指代不同领域中的三种责任:
厂队主体责任:厂队主动承担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业务科室保安责任:业务科室切实履行相关业务保安责任,统筹管理、筑牢防线。
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安全部门对井上下的所有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死亡伤残赔偿:若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医疗费用赔偿:若因事故导致第三者受伤需要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若因事故导致第三者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的车险险种,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受益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总结:
安全生产“三级责任”涉及厂队、业务科室和安全部门的职责。
车辆三责保险包括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商业保险中的三责险通常指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强险和车损险共同构成车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