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产假一般为 98天,这是国家层面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女职工。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晚婚晚育假期、额外的产假天数或福利待遇。例如,江苏省为符合规定生育的职工增加了30天的产假。
因此,教师在休产假时,应当了解并遵循所在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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