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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6 16:05:00    

日前,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控制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总量和频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平时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值班,支持教师正当有效实施教育惩戒权等内容。

一、严格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 市、区教育部门要控制总量和频次,内容相关或时间相近的事项应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要联合开展。
  • 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实地暗访、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方式的应用比例。
  • 优化整合教师评价,构建多元化评价指标,精简评价流程,推进教师评价更加科学、全面、多元。

二、坚决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现象

  • 实行白名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严禁违规开展达标、签订责任书等活动。
  • 各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多部门集中审核拟进入校园的社会事务,带有商业推广性质或传播内容经审核有负面导向风险的事务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 建立严格的白名单筛选标准。
  • 严禁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完成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以及绩效考核相挂钩。

三、大力推进精简会议和规范报表填写工作

  • 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控会议频次,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
  • 各区对现有各类报表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消除重复冗余内容,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用。
  • 坚决杜绝要求教师下载使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应用程序,整合功能相近的网络工作群组。
  • 严禁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打卡接龙、点赞投票等行为。
  • 同一主题调研在一学期内不得重复进行,要深入教学一线,确保调研能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调研实效。

四、科学规范设计并高效实施教师培训

  • 根据教师需求设计培训课程,培训内容要覆盖教学核心技能提升、教育理念更新、教师心理健康维护等重要领域。
  • 除依法依规开展的必要培训外,原则上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
  • 创新组织形式,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
  • 培训时间安排避开教学高峰期,在寒暑假开展的培训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

五、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行为

  • 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从中小学幼儿园借调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教师。
  • 各区有干部教师挂职的,区教育两委应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挂职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审批工作,并合理确定挂职人数,严格把控挂职时间,原则上挂职时长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六、科学合理安排值班工作

  • 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平时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值班。
  • 如有学生在校住宿或遇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节点需要值班的,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 要充分发挥校园技防设施作用,加强校园安保力量配备和专业培训,做好安全应急事件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确保校园安全与事务正常运转。

七、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 支持教师正当有效实施教育惩戒权,让教师“敢管”“能管”“愿管”。
  • 各区各校建立教师履职纠纷处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教师正常履职产生的纠纷。
  • 加强部门工作合力,对侮辱诽谤、恶意炒作、抹黑教师的言行,依法依规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教师营造清朗的社会环境。

八、切实开展尊师重教行动

  • 持续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好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政策。
  • 高度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每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高质量全面身体健康检查,定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惠师活动,定期开展荣休等尊师活动。
  • 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

九、完善监督落实机制

  • 各区要将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事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 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为教师减轻非教育教学负担的各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

(总台央视记者 吴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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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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