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的情形主要包括:
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 变质的药品;
4.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5.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
6. 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
7. 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
8.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购买药品时,应确保从正规渠道获取,并仔细核对药品信息,必要时可查询国家药品监督局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