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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8 13:10:00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5年4月起,广西正式实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全区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需扫描追溯码并向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才能进行结算。


药品追溯码就像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每一盒药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码。这个编码从药品生产出厂就被赋予,贯穿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整个过程。有了它,药品的来源和去向都能清晰可查。一旦出现假劣药、“回流药”等问题,监管部门就能借助追溯码快速锁定问题药品,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广西已采集药品追溯码9.4亿条,覆盖1.9万家医药机构。


“无码不结”实行后,市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时,药店工作人员会扫描药品追溯码进行医保结算。这一过程并不会影响参保人的购药流程,也不会影响正常的医保待遇结算报销。对于一些药监部门尚未完成全品种赋码的药品,可暂时纳入“无码库”,实现未赋码药品数据的实时动态采集和审核,确保药店购药实时结算,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无码不结”的实施,不仅能有效遏制假劣药、“回流药”流入市场,有效防止犯罪团伙倒卖药品,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打击空刷变现、窜换套刷社保卡(医保码)等各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让医保基金用得更安全、更高效。参保人在购药时,在下载到手机上的国家医保局官方平台App中点击“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扫描药品追溯码进行核验,就能看到购药信息,若显示“未查询到销售信息”,则表明药店未按规定扫描追溯码或购药结算信息尚未正常上传,需当场向药店反映;若显示非本人购买的销售记录,则可能为“回流药”或套用已售药品空盒子的假劣药,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医保部门将加强对药品追溯码信息的应用监管,发现可疑线索或者接到举报线索后,将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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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余秋兰

编辑丨黄运明

校对丨吴丽花
二审丨郭宏芳
三审丨陈满运 王黎黎
南宁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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