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非法债务罪是指在催收债务过程中,采用暴力、软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侵犯债务人或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该罪名是刑法第十一修正案中正式入刑的一个新的罪名。
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殴打、威胁、恐吓、跟踪、骚扰等方式进行催收。
包括伪造证据、法律文书,通过欺诈手段迫使债务人还款,以及其他如“呼死你”等骚扰手段。
当催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行为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此罪名的设立旨在打击高利放贷、非法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如果你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