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债务人无法通过财产、信用或其他任何方法清偿到期债务。
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债权人已经提出了清偿要求。
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或主要债务的情况处于持续状态。
不能清偿的债务不仅限于金钱债务,还可能包括其他形式的债务。
根据《破产法》,如果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构成破产原因。
例如,对于公司而言,如果存在公用企业或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获得政府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或者取得担保并在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则可能不予宣告破产。
以上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破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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