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 超过30天未支付工资即构成违法。
具体来说: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支付应付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通常为应付工资的50%以上,但不超过100%。
在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
劳动者在发现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时支付工资。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