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土地是指 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并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以便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储备土地需要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其工作重点是土地取得与收储。
具体来说,储备用地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2.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3. 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4. 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通过储备土地,政府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