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证明或档案通常需要加盖 学校公章。具体盖章要求如下:
单纯的学籍证明可以由学生就读部门(院系)加盖公章,因为院系公章上有学校名称,是学校受权雕刻的印章,在很大程度上都能代表学校。
在一些合同文书或容易引起纠纷的证明材料上,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学籍档案一般盖大学教务处的公章,因为教务处是学校主管学籍的职能部门,其公章具有证明效力。
对于高中学籍表,除了学校公章外,还需要加盖公安局的章,以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期间的身份和住宿证明等。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加盖教育部门或者市教委的章,以证明学籍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学籍证明或档案的盖章要求主要取决于用途和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学校公章是最常用的盖章,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加盖其他相关部门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