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主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军官证)。
主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主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合计需要超过月供的两倍及收入流水)。
主贷人婚姻证明(单身得证明或者结婚证,部分银行单身得证明不需要到民政局开)。
主贷人及配偶的资产证明(如需)。
首付款证明。
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上述资料。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
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征信记录。
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贷款)。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具体贷款银行以确认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