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察抓人不开门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警察已经出示了相关证件(如搜查令、逮捕证等),则应当配合开门。若拒绝开门,警察可以依法警告并要求开门。若不开门,可能会被视为阻碍执行公务,从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如果怀疑警察没有合法手续,可以要求警察出示相关证件。若警察拒绝出示或手续不齐全,可以拒绝开门,并可以拨打12389等热线进行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在警察抓人过程中,如果不开门,可以选择报警并录像记录证据。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可能会有用,例如在办理离婚手续或提起诉讼时作为参考依据。
如果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尝试与警察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庭提起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总之,公民在遇到警察抓人时,应当积极配合,出示相关证件,并在合法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疑问或不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