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量经济席卷互联网的当下,“吸粉引流”“推广带货”成为部分人追逐利益的核心目标,甚至催生出为博眼球而突破公序良俗的乱象。2025年8月以来,韩某等四人通过策划低俗求婚剧本、虚构人设情节,以短视频和直播形式大肆炒作,在网络空间起哄闹事,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网信部门同步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流量变现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传播性,为个体与群体提供了多元发展的舞台,但“自由”绝不等于“无界”。无论是线下社会还是网络空间,法律始终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公序良俗则是维系社会运转的精神纽带。韩某等四人的行为,本质上是将“流量至上”奉为圭臬,将“眼球经济”异化为“低俗竞赛”,为了吸引粉丝、带动带货,刻意虚构情节、炮制低俗内容,用“博出位”代替“有价值”,用“起哄闹事”代替“理性传播”。这种行为不仅污染了网络生态,更冲击了社会公序良俗的根基,若任其蔓延,只会让互联网沦为低俗文化的狂欢场,让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愈演愈烈。
事实上,韩某等四人被依法处罚的案例,并非个例,而是近年来网络低俗炒作乱象的缩影。透过这一案例,更能清晰看到媚俗、恶俗行为对网络生态、社会秩序与公众认知的多重危害。
其一,污染网络生态,挤压优质内容生存空间。网络空间的容量有限,流量资源的分配具有“马太效应”,低俗内容凭借强刺激、低门槛的特点,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关注,挤占那些有思想、有温度、有价值的优质内容的传播渠道。
其二,冲击公序良俗,扭曲社会价值导向。婚姻求婚本是庄重、美好的社会仪式,承载着人们对情感与家庭的珍视;“人设”本应是个体真实特质的呈现,传递着诚信、友善的社会理念。但韩某等人将求婚“剧本化”、人设“虚构化”,用低俗情节消解情感的严肃性,用虚假包装背离诚信的基本准则,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传递“为达目的可以突破道德”“为博流量可以无视底线”的错误信号。
其三,漠视法律权威,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的,但生活在其中的主体是真实的,其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具有现实性。韩某等人在多个平台同步散播低俗内容,引发起哄闹事的效应,本质上是将网络空间当作法外之地,无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共秩序的保护,也无视《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内容的规范。这种“踩线”行为若不及时制止,会让更多人产生“网络违法成本低”的错觉,进而引发更多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最终导致网络空间陷入混乱,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要遏制网络媚俗恶俗乱象,让网络不是法外地成为共识,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主体与公众形成合力,共同守护清朗的网络生态。
对监管部门而言,“严监管”是遏制乱象的关键。一方面,要持续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网络行为的“负面清单”,让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有更清晰的界定;另一方面,要保持“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对韩某等人这类低俗炒作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强化法律的警示作用。此次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的行政拘留与网信部门的联合惩戒,正是执法必严的体现,不仅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更向全社会传递网络违法必被追责的信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对网络平台而言,“守责任”是阻断乱象的核心。平台作为内容传播的“把关人”,不能只追求流量收益而忽视社会责任。要建立更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对“虚构人设”“低俗剧本”等违规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拦截、早处置”。对刻意炒作低俗内容的账号,依法依规采取封禁、限流等措施,从传播渠道上切断低俗内容的扩散路径。
对广大公众而言,“明是非”是抵制乱象的基础。低俗内容的泛滥,与部分公众猎奇心理、围观心态的助推密不可分。公众作为网络内容的接收者与传播者,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低俗、恶俗内容,不点击、不转发、不围观;要主动为优质内容点赞、转发,用实际行动支持正能量传播;更要敢于对违规行为说“不”,通过合法渠道向监管部门、平台举报低俗炒作行为,成为网络生态的监督员。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需要法律的守护,也需要道德的滋养。韩某等四人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流量或许能带来一时的利益,但突破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捷径”,终将通向失序与追责。唯有坚守法治底线、恪守道德准则,让优质内容代替低俗炒作,让理性传播代替起哄闹事,才能真正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成为滋养精神、传递价值的正能量平台。(西安网特约评论员李红军)
西安网评 :低俗求婚博流量,媚俗恶俗法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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