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9月8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个五章32条的修订草案,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明确政府主办的或者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9月8日新华社)
立法规范网络用语,为语言纯洁与文化传承筑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明确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从网络视听节目到商品包装说明,均需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础;政府主办的互联网信息平台更需严守语言规范。这一修订直面20年来社会语言生活的深刻变化,为网络空间用语用字乱象划下红线,既是对国家语言文化纯洁性的守护,也是信息化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与时俱进。
近年来,网络平台上“火星文”滥用、生造晦涩词汇、外语随意夹杂等现象屡见不鲜;部分网络剧、短视频为博眼球,刻意使用不规范用语,甚至传播低俗谐音梗;商品包装上“中英混杂”“汉字错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乱象不仅阻碍信息高效传递,更对青少年语言认知形成误导,削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威性。
立法规范绝非“束缚表达”,而是为文化传承与交流筑牢根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文化的“基因密码”,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纽带,其规范使用关乎文化认同与国家凝聚力。修订草案要求国际展览、会议“外语与通用语言并用”,明确国际中文教育“教授规范用语”,既展现了对多元文化的包容,更守住了文化传播的“主阵地”——让世界通过规范的中文认识中国,而非被混乱用语误导。同时,修订草案强调民族地区、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语言推广保障,这既是推动教育公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也能让更多人共享规范语言带来的便利,夯实“书同文、语同音”的社会基础。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2001年实施至今,我国普通话普及率突破80%,规范汉字使用比例超95%,这是语言文字事业的成就,也意味着新的起点。此次修法回应了时代需求,为网络空间语言生态立规矩、树导向。期待修订后的法律能切实落地,让网络空间少些乱象、多些规范,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传承文化、服务社会中焕发更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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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网络用语,守护国家语言文化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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