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时,需要获取以下证件:
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
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证明房屋为多个所有人共有。
在用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时,由房管部门核发,银行持有的权利证明。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提供的关于房屋使用和维护的详细说明文件。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要求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和“一表”,以确保购房的合法性和自身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