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开标的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人会确定并发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关于资格预审后到发售招标文件之间的时间,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时间用于项目备案、规划许可证获取等手续,导致从资格预审结束到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较长,例如最长可达6个月。
综上所述,预审后开标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招标人何时发售招标文件,而发售招标文件后至开标最短时间为20日。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项目具体情况和手续办理时间而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