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需要以下手续和条件: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计划生育证明,特别是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具体情况下的额外要求:
跨行政区全家搬迁: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及转入学校开具的转入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需提供父母调令、全家户口簿、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出证明,转入学校开具的转入证明。
到市区以外学校就读: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出证明,转入学校开具的转入证明。
非本市学生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等。
注意事项:
转学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跨省转学还需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转学过程中,学生及家长需与转出和转入学校保持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以上信息提供了初中生转学的详细手续和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