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督办涉及的主要部门包括:
负责立案监督的审查批捕部门具体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负责接受控告或举报,并在审查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审查批捕部门。
需要配合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工作,对应当立案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后立案。
可能涉及的其他部门,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参与立案监督过程。
立案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公安机关是否对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了立案。
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公安机关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而予以立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