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财产,以及国有公司、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在合资企业中的国家拥有的股份和资产。
包括集体所有制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中的财产,以及按照集体所有制进行管理的一些社会团体的财产。在经济活动中,公民多人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
这类财产主要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性质。
即使是私人财产,只要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也视为公共财产。
这些财产在法律上被视为公共财产,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保护。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