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代理人在获得授权后,可以代替当事人进行起诉和应诉活动。
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对财产、证据进行保全,以及申请先予执行。
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并要求重新鉴定或调查。
在诉讼过程中,代理人可以发表代理意见,为当事人进行法律辩护。
代理人可以代替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委托代理合同中另有约定,代理人还可以行使合同约定的其他代理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实体性权利处分的事项,代理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能行使。
综上所述,代理人的职权范围广泛,涵盖了从起诉应诉到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但某些关键权利如实体性权利处分需要特别授权。代理人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