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当盖章之人具有代表权或代理权,并且合同相对人存在合理信赖基础时,盖章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此时合同对当事人发生效力。
盖章行为如果符合合法授权的外观,即使盖章之人无代表权或代理权,也可能被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自然人在合同书身上加盖公章的行为表明该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应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如果加盖的印章与备案印章不一致或系伪造,但在盖章之人具有代理权、代表权,并且合同相对人存在合理信赖基础的情况下,盖章行为仍可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盖章在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盖章人的代表权或代理权、印章的真实性以及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盖章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