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大亚湾落户口有多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入户条件及所需材料:
学历型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限45周岁以下),且与惠城区或大亚湾区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往届毕业人员。
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初级(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与惠州市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技能型人才:具有中级(年龄限45周岁以下)及以上技工职业资格,且与惠州市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技能型人才。
连续缴纳社保:已在惠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惠州任一辖区(包括大亚湾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已在惠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可以在大亚湾区等区域申请居住就业入户。
合法稳定住所:在大亚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定年限(如2年或以上),同时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一定年限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配偶、父母或子女中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招(调)干落户:符合相关招调干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户籍的居民:已连续缴纳参保缴费记录2年以上的,可在大亚湾开发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惠阳区、仲恺高新区、惠城区街道办、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户籍的居民:可在大亚湾开发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市外户籍人员:于2016年12月21日之前在惠州大亚湾购买了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已办理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和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以申请入户。
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居住证
在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并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或者连续2年以上并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直系亲属随迁,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者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入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