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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全面升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
新规正式施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惠州日报讯 (记者游璇钰)近日,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修订后的《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新规”)。新规3月5日起已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原2022年版规则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以规范交易流程、提升平台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强化监管效能为核心目标,结合省级政策调整与全流程电子化需求,新增信用承诺制、简化操作流程、严控交易风险等举措,将有助于打造更公平、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填补建设工程交易电子化制度空白
近年来,随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调整及全流程电子化技术的普及,新规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等最新政策为依据,重点回应企业降本诉求与技术风险防范需求,确保制度与省级部署同步。
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对交易流程的规范,新增了第十一、十二、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共5条内容,填补了以往建设工程交易在电子化、信息化方面的制度空白。产权电子交易网上挂牌竞价,结果调查核实质疑投诉工作期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调整为30个工作日,进一步明确对竞价结果质疑投诉处理程序规定。
同时,新规简化了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从“三方解密”改为“投标人自行解密”,减少开标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在产权交易领域,首次公告的挂牌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且禁止设置指向性竞买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须提前备案,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可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为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上,除原有的现金、保函、保险三种方式,新规增加了“信用承诺”方式。该方式允许信用评级良好的企业以信用承诺函替代传统投标保证金,通过将企业信用等级与投标资格相挂钩,有效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值得留意的是,《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不再作为规则附件,改为动态调整、单独发布。此举既维持规则的稳定性,又为目录随经济社会发展灵活更新预留空间。
“新规实施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参与成本显著降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电子档案跨部门共享,同时建立常态化政策反馈机制,及时响应市场主体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