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的产假规定如下:
晚育的女职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因此晚育的产假为98天 + 30天 = 128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因此总的产假为98天 + 30天 + 10天 = 138天。
男方护理假:
男方护理假为15天,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哺乳假: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哺乳条件和哺乳时间,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申请3-6个月哺乳假。
综上所述,2017年陕西的产假总天数为 1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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