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为300元时, 税前工资应为10100元。以下是详细的计算过程:
月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10100元 - 5000元 = 5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10% - 210元 = 5100元 × 10% - 210元 = 510元 - 210元 = 300元。
因此,当个人所得税为300元时,税前工资为10100元。
建议:
如果个人所得税为300元,可以根据上述公式反推自己的税前工资,以确认计算是否正确。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建议在实际计算中仔细核对各项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