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26条规定的是 倒卖文物罪及其相应的刑罚。具体内容如下: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罪行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包括国家对文物的收购、销售和流通的法律规定。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且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
此外,关于立案追诉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
倒卖三级文物的;
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量刑方面,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
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建议:对于涉及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应严格遵守刑法规定,以免触犯法律并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