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是指 以包括债权、股权在内的可让与的财产权利为客体进行质押而形成的质权。这种质权的目的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类似,都属于价值权和担保权。
权利质权的标的范围广泛,包括以下几类:
如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
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权利质权的设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如登记或权利凭证的交付等。这种质权在担保债权实现时,质权人有权就标的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综上所述,权利质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它通过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权利来保障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