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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怎么申请保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8:04:32    

如何申请家暴保护

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申请人需填写《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载明双方身份信息、具体请求及遭受暴力或现实危险的情况。

如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选择适当的法院提交申请

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若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提供证据

提交遭受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如受伤照片、报警证明、医疗记录、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

其他可能的证据包括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

申请措施

申请保护措施可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违反保护令的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依轻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建议

及时申请: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尽快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收集证据:在申请前,尽可能收集详尽的证据,以支持申请的有效性。

寻求帮助:若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等相关组织可代为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申请家庭暴力保护令,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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