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借读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在读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借读应在学期初或末办理,且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可能还需要办理转学证明、电子学籍号转移等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并确认借读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准备充分: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成绩单、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及时办理:借读手续应在学期初或末办理,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进度。
保持沟通: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在读学校和接收学校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