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基数的计算主要依据个人的工资水平以及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工伤赔偿基数通常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如果本人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存在差异,例如包含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则应以实际平均工资为准进行赔偿计算。
如果合同工资能够准确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情况,可以以合同工资为基数;但如果合同工资只是基本工资部分,且实际工资高于合同工资,则应以实际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赔偿计算。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基数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工资水平及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以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