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折旧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贷方发生额 - 本期借方发生额
其中:
期初余额:是指期初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是指本期新计提的折旧金额。
本期借方发生额:是指因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折旧金额。
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原值的抵减项,用于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价值。通过计算累计折旧的期末余额,可以了解固定资产在报告期末的净值。
示例
假设某企业有一台固定资产,原价为1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设期初已计提折旧20,000元。
假设本期计提折旧3,000元。
假设本期因固定资产报废转出折旧1,000元。
则累计折旧的期末余额计算如下:
累计折旧期末余额 = 20,000元(期初余额) + 3,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 - 1,000元(本期借方发生额)
累计折旧期末余额 = 22,000元
因此,累计折旧的期末余额为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