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利权人拥有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其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被许可方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专利权人有权放弃其专利权,可以是部分放弃或全部放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得到报酬或奖励。
发明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
这些权利保障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对其发明创造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