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指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有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物品或痕迹,通过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位置揭示案件真相。
记录有与案件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形式的文字记载,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
证人在法律程序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与案件相关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的陈述,包括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的陈述和辩解。
专家对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提供的专门性意见。
司法人员在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过程中制作的笔录。
通过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方式记录的案件事实材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