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迁户口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涉及婚姻关系变更,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涉及房产迁移,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涉及新生婴儿迁移,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涉及父母离异迁户口,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
如果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且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申报出生的,需要提供此证明。
根据迁户口的原因(如升学、父母离异等),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等。
具体流程如下:
当事人或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提交的材料,符合迁入条件的,开出接纳证明。
凭迁出地的户口本、身份证和迁出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件。
携带准迁证明、迁移证件和其他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并办理新的户口本。
建议提前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手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