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时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具体情形和刑罚如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具体案例
汪某:
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占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董某: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余某: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李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建议
危险驾驶罪的刑期长短取决于具体案件情节和犯罪人的态度等因素。建议犯罪人认真对待法律,积极认罪悔罪,以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公众也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从事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