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是指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特殊情形,由法律法规规定同样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这些情形虽然并非直接因工作受伤,但与工作有联系,因此被视为工伤对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注意的是,视同工伤与真正的工伤在认定上有区别,尽管待遇相同,但视同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不能随意扩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