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迁户需要以下手续:
汽车过户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需要开具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升学入户证明等。
过户双方到车辆过户大厅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双方各自填写资料。
将汽车开到车辆检车处,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然后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录入手续。
使用取号机取号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
在指定窗口按照流水号打出新的行驶证,回收旧的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车主需将相关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提供暂住证明。
提交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以确保车辆迁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