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转移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如果有)将一并转移。
医疗保险转移通常涉及将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的医保账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医疗保险关系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处理转移资金。
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如果有)将一并转移。
请注意,医疗保险的转移可能受到新工作地是否接受的影响,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了解详细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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