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警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较轻,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伤害程度,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致人重伤,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如果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法使用武力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