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的报废年限主要取决于车辆的类型、用途以及行驶里程数。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
一般使用寿命为20年。
50座以上的大巴车使用年限通常为10年,但符合报废标准的,可申请延期报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
公交客运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3年。
中型出租客运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0年。
大型出租客运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2年。
小微型营运载客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0年。
大中型营运载客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5年。
专用校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大型非营运载客大巴车:使用年限为20年。
租赁载客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小型非营运客车(不超过9座)通常的报废年限为15年,但也可以根据行驶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后强制报废。
大型营运客车(9座以上)的报废年限为10年,但也会受到行驶里程数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