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医学标准,以下严重疾病不能关押:
如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
例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如心脏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等。
如空洞型肺结核和慢阻肺病等。
如肝硬化失代偿期等。
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如脑血管疾病、脊髓疾病等。
如糖尿病并心、脑、肾多器官病变等。
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如心脏、肝脏等器官的严重损伤和并发症。
如严重骨折、关节畸形等。
这些人群因自身状况不适宜羁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情况还需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病情、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此外,法律和政策也可能随时间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